社保转移应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交纳社保费用后,可以由本人或者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审核与接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