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犯不实行数罪并罚的原因主要在于其 法定的一罪性质。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