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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转学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9:21:24    

小学生转学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手续:

提前告知并申请

家长应提前告知孩子所在学校,最好在期末考试前后,以便安排课本和缴费等事宜。

家长需要联系并确定转入学校,然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

家长需要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至拟转入学区对应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学生需要提供学籍卡原件、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等材料。

转学申请和审核

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

教育局或学籍主管部门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转出和转入学校手续

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家长持此函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申请转学。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并开出相应的转学证明与学籍档案资料。

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盖章后,将转学证明交予转入学校办理入学事宜。

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在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入学。

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网上办理学籍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需要在网上办理学籍转学手续,具体操作可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跨省转学需要四方核办,包括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确保所有手续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应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转学,须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以上流程和手续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