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通报“43岁女子当街拉拽5岁男童,称其为自己小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9 14:47:00
9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绥安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9月6日21时50分许,李某某(女)带着儿子唐某(男,5岁)在白塔后街多佳超市门口玩耍,于某某(女,43岁)拉拽住唐某并称唐某是其小孩。李某某在制止的过程中大声呼叫,李某某丈夫唐某赶到现场将于某某制止,小孩唐某由监护人安全带回。
出警民警将于某某带至公安机关,经了解,于某某疑似精神病发作,目前,已被送往南充市川北身心医院检查治疗。后续工作进一步处理中。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四川政法声音
编辑:张建民
川渝地区新闻热线请联系张主任:17708086808(微信同号)
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98195532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2468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0416-3086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