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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梁市供水公司公告

    关于限期办理水表及附属设备费用退款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用户的财产权益,我公司经自查,发现因系统升级过渡期数据对接异常及人工复核疏漏,导致2021年3月至2022年期间部分用户在水表(含智能水表、加密软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