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铜仁市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项目和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属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铜仁市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的意见》(铜委办字〔2021〕1号),激励我市文艺事业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推动我市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作安排,拟开展铜仁市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项目和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集中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1.紧扣现实题材加强选题策划。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奋力展现绿色铜仁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新风采、高质高效经济生态新风采、舒适宜居城镇生态新风采、多姿多彩文化生态新风采、和谐稳定社会生态新风采、充满活力人才生态新风采、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新风采,做好选题策划。
2.聚焦多元文化内涵拓展创作思路。唱响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的主旋律,挖掘红色文化、阳明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朱砂文化、乌江文化等文化精髓,谋划创作类型丰富的文艺精品,讲好铜仁故事,传播铜仁声音。
3.把握重要节点强化创作规划。结合2025年是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2026年是长征胜利90周年,2027年是建军百年、香港回归30周年,2028年是改革开放50周年,紧扣重要节点,结合铜仁实际,提前谋划文艺精品创作。
4.关注文艺新形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引导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密切关注数字艺术、网络文艺、跨媒介艺术等文艺新形态,把握发展趋势,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创作推出微短剧、虚拟现实电影等新形式文艺精品。
(二)申报门类
重点扶持2025年创作的铜仁市优秀文艺作品参评国家、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包括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不含小戏小品);一部好的电影作品(包括动画片);一件好的文学作品;一首好的歌曲;一部好的广播剧。其中,文学作品包含长、中、短篇小说,长、中篇报告文学,散文,剧本,诗歌(三首以上),文艺评论(1000字以上),国家重点出版物并公开出版的文学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广播剧原则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放映许可证(龙标),歌曲、文学作品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发布、发表或出版。
(三)申报数量
1.市文联、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申报文学作品、微短剧类别不超过3个,其他各类别不超过2个。
2.市直各单位、市属各高校申报各门类不超过2个。
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申报的各门类项目不超过3个。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铜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附件5)要求,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
2.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各文艺家协会向市文联申报,各区(县、自治县)按属地原则,分别向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和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申报。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资格、质量等进行审核把关,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作品汇总后报送。
3.申报扶持的作品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并通过唯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报送。市内多家单位或个人参与合作的作品,由主要创作生产单位或个人申报,各参与合作单位或个人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说明。与市外多家单位或个人联合出品的作品,须为主要出品方,有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评奖申报权。由我市创作生产单位或个人申报,各联合出品单位或个人需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说明。
4.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尊重文艺创作规律,加强科学统筹谋划,做好前期可行性论证和审核把关,确保围绕好题材推出好作品。创作主体上,既要加强对本土文化人才的发现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与全国性权威专家和一流团队的沟通对接,争取指导支持、合作共赢。
5.申报有关材料:组织申报单位须向我部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6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影、电视剧、戏剧、网络电影、综艺节目、微短剧、广播剧、歌曲类提供策划书、剧本、词谱等有关资料;文学作品提供样书或大纲等有关资料。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相关申报资料于7月2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联系人:郭威,联系电话:15688022111,邮箱:xck6959@163.com,邮寄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6号),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明单位,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缺失、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二、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申报
(一)请各单位按照《铜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作品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的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组织申报单位须向我部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申报总表》(详见附件3)。每件申报作品填写《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申报表》(详见附件4)。按类别提供作品材料及相关佐证:文学作品提供作品发表刊物1份;电影、电视剧、戏剧、广播剧、歌曲、曲艺、舞蹈、杂技等提供影(音)像制品1份;其他门类作品提供作品照片或复制件1份;佐证材料1份(包括作品获奖、播出、展演、票房等)。每件作品申报材料必须单独装袋,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申报单位。
(四)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把关,不得随意扩大奖励申报范围,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联系人:王娅,联系电话:18311793140,邮箱:xck6959@163.com,邮寄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6号),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明单位,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缺失、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
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重点
项目申报表
3.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申报
总表
4.2024年度文艺精品奖励申报
表
5.《铜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
法(试行)》
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
2025年6月23日
编辑:何芳二审:邓兵三审:黄烨总值班:王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