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严厉打击违规培训!凉山1地发布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4 08:16:00    

会理市关于严厉打击违规培训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会理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现就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公告如下:


活动背景


近期,部分机构及个人以“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经营体育项目或提供高危服务,严重扰乱教育生态,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暑期临近,违规补课、无资质托管、危险体育项目培训等问题易发多发。会理市教体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整治对象及处罚措施


1.在编在职教师行为认定: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兼职校外培训机构。处罚依据: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并追缴违规所得。


2.私人教师及隐形变异机构行为认定:以咨询、文化传播、夏令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罚依据: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12条,责令关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纳入“黑名单”,同步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限制从业资格。


3.被租房人(场地提供方)行为认定:明知承租方用于违规培训仍提供场所。处罚依据: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18条,约谈房东,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3万元罚款。


4.游泳等危险体育项目教练及管理者行为认定:未取得《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教练资质、未配备救生员及未为学生购买保险等开展培训。处罚依据: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36条,责令停业,处3万—10万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托管班及无证机构行为认定:超范围开展学科辅导或存在消防、卫生安全隐患。处罚依据: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封场所,没收设备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6条:违规办学需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


2.《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基础处罚,罚款标准,特殊情形加重处罚及连带责任追究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禁止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举报方式


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查实后将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34-5622532

邮箱:2113620342@qq.com

现场举报:会理市教体局二楼教育股(66号办公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



来源:“会理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