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开民宿需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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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07:18:00
本报讯(记者 郭晓华)“居民楼里能不能开民宿?”“开民宿后频繁出入的陌生租客,会不会影响小区治安?”近日,青年路一社区东陵里6号院的刘女士带着疑问找到网格员,希望社区帮忙解决邻居开民宿扰民的问题。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深夜,刘女士突然被隔壁传来的吵闹声惊醒。起初,刘女士以为是楼下住户家来客人了,也没当回事。可之后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半夜就会传来喧哗声。长期的噪音对刘女士及家人的睡眠造成影响。她曾多次上门提醒,但每次都是不同的人,询问下才知道,原来房子被租出去做了民宿。
网格员张芳芳了解情况后,咨询律师有关“居民楼里能不能开民宿”的问题,得知根据民法典相关法规,如果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且应当尽量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张芳芳联系了房东。房东表示并不知道承租人将房屋改成了民宿。随后,网格员与房东、承租人进行协商,承租人承诺关闭民宿。
之后,网格员回访刘女士时,刘女士表示近期没有听到噪音。
律师说法
山西德玉锦律师事务所杨晋露律师介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并且应当尽量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据此规定,民宿不得扰民,影响其他居民日常生活。
律师提醒:公共安全需共同维护,遇此类情况,应先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向物业或社区反映,寻求合法解决。依法理性维权并配合社区调解,是解决问题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