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买方违约了,怎么赔偿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也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赔偿呢?

  一、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买方会因房价下降、贷款未能办理等原因拒绝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买方视为违约。这种情况下买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又该如何向卖方赔偿呢。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当然,卖方也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1、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原则上应当按照约定违约金执行。

  2、当事人如果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非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因为违约金具有损害赔偿的性质,只要低于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予以弥补。

  3、当事人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赔偿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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